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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双桥区创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9年07月27日 17:11:10   来源: 区建委   编辑: 黄为
 

      双桥府办发〔2009〕97号

      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双桥区创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双桥区创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九日

      双桥区创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

      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县活动的通知》精神,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切实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目标,以人为本,维护群众生殖健康权益,满足群众对计划生育需求为出发点,通过宣传教育、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综合治理,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为建设经济强区和构建和谐双桥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工作思路:围绕“一个目标”,强化“两个基础建设”,突出“三个重点”,实现“四个突破”,进一步完善“五大工作机制”。即:以争创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为目标;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以关爱女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供优质技术服务为重点;在优惠政策落实上有突破、在计划生育基础工作上有突破、在区生殖健康中心服务方式上有突破、在目标责任考核上有突破;进一步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新机制,使计划生育真正成为造福人民的事业。

      工作目标:通过扎实细致有效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达到维护群众权益、满足群众对计划生育需求的目的。确保2009年成功创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为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奠定良好基础。

      二、基本要求

      (一)党政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镇(街)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得到整体推进。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人均事业费投入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支出比例, 确保免费基本服务项目、各项奖励扶助资金和相关工作经费的落实。

      (三)各镇(街)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队伍相对稳定,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和生殖保健服务工作,出台免费孕检政策,制定相关措施和工作机制。

      (五)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出生人口性别比得到有效遏制。

      三、工作内容

      (一)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断提高政策性生育率。深入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运用奖励扶助政策的利益导向作用,正确引导群众的生育观念。在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遵守计划生育“七不准”规定。遏制违法生育,严肃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积极扎实有效地开展违法生育情况清理查处工作,在全区形成严打违法生育的高压态势,不断提高全区政策性生育率。

      (二)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节日,深入开展关爱女孩宣传活动,认真落实有利于女孩成长的各项奖励扶助优惠政策,落实农村独生女市内升大学加分、独生女家庭区级财政奖励政策,即:父母亲满49周岁至59周岁享受区级财政发给每人每月50元奖励金,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良好氛围。运用多种措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加强对B超及染色体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建立胎儿性别鉴定技术管理制度和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孕情检测、孕产过程管理等制度,完善执业认证和B超使用准入制度,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严厉打击溺、弃女婴的犯罪行为;全区95%以上的孕产妇实行住院分娩,开展妇女孕、产期全程跟踪服务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建立新型生育文化格局。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大宣传、大融入、大联合工作机制,将人口计生宣传工作融入到宣传思想工作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的工作格局。以“健康重庆、健康双桥”建设和“生殖健康行动”等活动为重点,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阵地宣传。区、镇(街)、村(居)服务站(室)宣传教育功能健全,人口学校能够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活动宣传。深入开展“打造宣传亮点”活动,对原有的计划生育户外宣传内容进一步规范更新。在农村结合新农村建设活动,以美化、亮化环境为标准,结合健康双桥、生殖健康行动宣传内容,打造我区计划生育宣传亮点,不断提升计划生育宣传品位,搭建人口环境宣传平台。在农村,利用宣传墙报、墙画,宣传生育文化知识,营造良好的新型生育文化宣传氛围。城市社区在各居民小区设立宣传咨询栏、定期开办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展览,开设行公益广告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3.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全方位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宣传。

      4.宣传品入户。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入户宣传的直接快捷优势,编印融计生政策性、趣味性为一体的计生宣传资料,配置一些优生优育优教知识碟片,送入千家万户,使宣传品进村入户,通过宣传,使群众对计划生育基本政策知晓率达到85%以上,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四)健全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技术服务机构的职能作用。区生殖健康中心进一步改善功能设置,完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综合职能。

      1.宣传教育。各级服务机制制定宣传教育制度、宣传教育方案,有计划地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区生殖健康中心结合“健康双桥—生殖健康促进专项计划”活动的要求,在中心大厅设立宣传教育专栏和宣传教育室,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利用有效空间对育龄群众进行宣传。一是利用大厅对到生殖健康中心的人员进行计生国策、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宣传。二是利用宣传咨询室对已婚育龄群众特别是怀孕人群进行宣传教育,达到科学孕育和提高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的目的。三是定期开展户外宣传活动。组织人员到社区、农村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利用节假日和逢场日开展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提升宣传教育的受众面。

      2.技术服务。认真执行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计划生育手术操作规程,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三年内无重大服务事故发生。

      3.药具发放。药具管理规范,储存保管过程中严格按要求执行,药具发放网络健全,发放准确及时,确保质量。

      4.人员培训。区生殖健康中心每年对镇(街)、村(居)计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生殖健康知识、育龄妇女五期(新婚期、孕产期、哺乳期、节育期、更年期)服务和随访相关知识。通过培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

      5.信息咨询。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咨询室,及时解答群众在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中的疑问。

      6.优生指导。开设遗传优生指导咨询室,对前来进行孕检的妇女开展优生指导。

      7.随访服务。区生殖健康中心开展手术人员术后随访服务,指导村(居)开展五期随访服务。

      8.生殖保健。开展女性生殖保健服务项目,为开展男性生殖保健服务创造条件。

      9.村级服务室结合“健康双桥—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有宣传服务阵地,围绕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开展综合性宣传咨询和服务。

      (五)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道感染防治优质服务。

      1.开展避孕节育服务

      各镇街要向所辖区域已婚育龄妇女提供2次以上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免费向农村已婚育龄夫妇提供生殖保健宣传咨询。区生殖健康中心要免费向全区农村和无职业的城市已婚育龄夫妇提供基本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向所辖区域居住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药具服务。区生殖健康中心向育龄群众提供规范的技术服务,术后随访服务率达到100%。区人口计生委要认真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制度,对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落实避孕节育长效节育措施的执行农村居民、城镇无职业居民给予50—2000元不等的奖励。全区应落实避孕措施人群全面了解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落实避孕措施及时率达到90%以上,出生人流比在0.30以下。

      2.开展优生优育宣传教育

      各镇街开展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和出生缺陷干预。推行婚前检查,对新婚夫妇实施出生缺陷一级干预。指定人员跟踪服务,向他们赠送优生优育科普知识指导盘,指导孕妇在怀孕前正确实施优生优育;对生育过缺陷儿及发生过原因不明流产的夫妇进行全面跟踪服务,让育龄群众了解相关知识与信息。指导已孕妇女在孕前和孕期3个月继续服用叶酸等营养素,做优生检测和诊断、减少出生缺陷胎儿的出生,开展产后访视、新生儿疾病复查工作,为缺陷獐建立档案,并经常走访,提供优生优育宣传咨询服务。

      3.开展生殖健康服务

      区生殖健康中心每年要开展一次妇科病免费普查活动,建立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妇女病普查率90%以上,对常住妇女常见妇科病干预治疗率达80%以上,重点对象三查率达到100%。

      4.流入人口计划生育市民化服务

      流入人口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所居住的镇街进行验证后,免费享受所在镇街提供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药具服务;每年免费享受2次生殖健康检查、1次妇科病普查和干预治疗;享受我区提供的避孕节育长效节育措施奖励。

      (六)改进统计工作,建立信息化管理模式。精简基层统计报表,建立科学、简便、易行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健全考核评估机制,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做好育龄妇女信息管理工作。加强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管理,已婚育龄妇女个案录入率达100%,信息准确,变更及时。建立区级网络平台,实现市、区、镇三级互联互通,数据传送正常;做好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硬件配备齐全,有专人管理。利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管理平台开展信息交换工作;推进技术服务信息化管理。区生殖健康中心配备计算机,实现工作信息化管理,技术服务信息资源共享。

      四、工作步骤

      创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7月)

      1.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创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的重大意义,在全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区、镇、街召开创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创建活动,逐级签订创建责任书。

      3.各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对照创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县标准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完善有关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8月)。各镇、街道及有关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定抓好落实,区人口计生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和指导,保证创优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评估验收阶段(2009年9月)

      1.各镇、街道对创建活动进行自查,查漏补缺;

      2.区人口计生委组织模拟评估验收;

      3.接受市人口抽样调查,迎接市全面评估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是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人口问题的首位意识和安全意识,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综合考核范围。为保证创建任务的如期完成,区政府成立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镇街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具体组织、协调、督查和评估,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镇街、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科学的领导机制。各镇、街道党工委全年研究计划生育工作不少于六次,出台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和文件,完善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利益导向机制。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形成齐抓共管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格局。

      (二)加大投入,保证需要。创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是区委、区政府的一件大事,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优先保证计划生育事业费、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到位,全面兑现农村计划生育基本免费技术服务、镇街村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报酬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同时,要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计划生育事业费要按市里规定标准列入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到位。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足额、及时拨付到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工资报酬兑现率达到100% 。

      (三)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各镇街、各单位在组织实施创建活动中,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在全面抓好抓实的基础上,要把新机制建设的要求与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和“三大工程”为重点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活动相结合,依法行政,重视信访,落实奖励扶助、免费技术服务政策,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社会抚养费征管用合理,干部职工超生清理清查到位,积极创出特色经验,推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上水平。

      (四)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创建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镇、街、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级领导及部门,要坚持经常深入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创建工作。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带头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抓好创建。要把创建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基层和各单位,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五)定期检查,严格考核。区委、区政府把创建工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实行创建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各镇街及有关部门要每季度向区委、区政府书面报告一次创建工作情况。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每两个月对镇街、各部门创建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按期完成创建任务的,区委、区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对未按期完成创建任务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年度评优的资格,促进创建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六、评估与验收

      9月中下旬,区政府将对各镇街及有关单位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工作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凡经检查评估不达标的,由区政府责令限期改进,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严格考核。对照指标评估验收达标后,由区政府申报市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