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维护人民健康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日益增加,但目前我区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整体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高,重大疾病还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健康,卫生工作仍面临严峻挑战。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精神,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全面推进健康双桥建设,按照《健康重庆卫生行动计划(2008―2012年)》,结合我区卫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基础,以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优化健康服务、促进健康行为、营造健康环境、完善健康保障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建设健康双桥。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健康为重。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为建设健康双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区情,从城乡居民当前面临的主要健康问题出发,根据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客观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健康策略。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预防为主方针,走防治结合道路,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大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扩大健康知识传播,有效控制重大疾病的流行。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和监管服务机制,发挥多部门联动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的健康政策环境和健康文化氛围。
――统筹兼顾,全面发展。坚持健康双桥卫生行动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结合,与建设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相结合,与全面完成卫生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相结合,通过实施各项行动,突破薄弱环节,促进健康双桥总体目标的全面实现。
(三)总体目标
到2012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人享有安全食品、人人享有清洁饮水”目标,建成城乡统筹的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基本药物制度,人民群众享有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全区主要健康指标位于全市前列。
具体目标是:
——人均期望寿命比2008年增加1岁,达到77岁。
——婴儿死亡率由2008年的8‰下降到5‰。
——保持全区无孕产妇死亡。
——出生缺陷率由2008年的2‰下降到1‰。
二、主要行动
(一)公共卫生强化行动
1.行动目标
构建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实施针对性的干预措施,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努力减少居民健康危害因素。到2012年,力争无甲类传染病暴发疫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率下降到200/10万,免疫规划“四苗”接种率达到99%,儿童和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均达到95%。
2.行动内容
(1)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完善疫情监测网络,落实疫情报告、高危和重点人群干预、病人救治与系统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处置各类疫情,有效控制结核病、乙型肝炎、霍乱和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确保全区碘盐覆盖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100%,确保全区无碘缺乏病发生。加强系统管理和健康促进,有效控制以高血压、糖尿病为重点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牵头部门:区卫生局
协作部门:区财政局
(2)切实保障母婴健康。健全区疾控中心和各医院冷链系统,为6岁以下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内疫苗,做好流动人员免疫接种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强化免疫和应急接种,提高人群免疫水平。加强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落实城乡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推进孕产妇生育保险和新生儿保险,保持全区无孕产妇死亡,降低婴儿死亡率。大力倡导婚前医学检查,每两年开展一次关爱女性免费公益性健康体检。全面开展出生缺陷的监测与干预,减少出生缺陷。
牵头部门:区卫生局
协作部门:区财政局、区人口计生委、区妇联
(3)提高学校卫生水平。强化学校卫生监督,加强学校食堂、厕所、饮用水等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和传染病防治,完善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制度。建立健全校内卫生机构,按照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纲要》的要求,完善学校新版健康教育课程。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监测,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健康档案。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降低青少年近视率。加强青少年营养指导,建立和完善青少年营养干预机制。设立青少年心理咨询室,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
协作部门:区卫生局
(4)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控。认真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突出做好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卫生监督。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建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控制制度,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和职业卫生安全培训,提高劳动者维护自身健康权益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牵头部门:区卫生局
协作部门:区安监局、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5)大力促进生殖健康。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卫生、人口计生部门服务网络优势,免费提供生殖健康咨询、检查、随访服务,努力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依托学校和公益性服务机构开展青少年青春期健康教育。确保2009年成功创建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
牵头部门:区人口计生委
协作部门: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妇联
(6)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卫生应急装备建设,按照卫生部建设标准,到2012年,完成区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和装备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标准为区疾控中心配备基本设备,切实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人员驻镇(街)、驻社区制度,各镇、街道设立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站(室),并设专职人员。加大对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逐步扩大免费公共卫生服务范围。
牵头部门:区卫生局
协作部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编办
(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行动目标
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基层医疗服务网络,提升全区各级医院技术水平,以人才和科技为依托,优化健康服务。到2012年,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1.5人和1.2人,每千人拥有床位数增至4.5张;实现标准化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
2.行动内容
(1)加强全区医疗机构建设。努力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区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三级网络建设。做强区人民医院,推进区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确保在2012年成功创建二甲医院。增强区人民医院对周边地区的辐射能力,提高区域性医疗中心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全区群众就近就医需求。健全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服务指导六位一体功能,提供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卫生服务。到2012年,完成龙滩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全区3个卫生服务中心和1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达到标准化水平。
牵头部门:区卫生局
协作部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国土局、区建设市政委
(2)加强区人民医院中医特色专科建设。本着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加强区人民医院中医特色专科建设,着力提高中医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卫生服务中的特色和优势。到2012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和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开展中医药服务。
牵头部门:区卫生局
协办部门:区财政局
(3)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适用型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快中高级卫生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极大地提升我区整体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水平。推行我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密切医患关系,树立队伍形象。
牵头部门:区卫生局
协作部门: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区财政局
(4)提高卫生科技创新能力。扩大与周边区县和市级医疗机构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卫生科技攻关,重点支持我区发病率较高、临床治疗难度大、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大疾病防治研究。加强面向农村和城区社区的适宜卫生技术推广,促进卫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使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卫生科技发展成果。
牵头部门:区卫生局
协作部门:区财政局、区科委、区教育局
(三)健康行为促进行动
1.行动目标
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创新健康文化传播方式,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生活理念和行为方式,提高居民健康文明素质。到2012年,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90%和85%。
2.行动内容
(1)建设健康教育阵地。健全健康教育网络,2012年建立健康教育所,配置健康教育基本设备,定期组织健康教育专家深入城乡社区,开设“健康讲坛”,开展健康知识巡讲。各镇、街道、大型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有专兼职健康教育服务人员和设施,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设置健康教育室并配备相应的健康教育设备。建立健康知识宣传廊,各镇、街道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大院,并在社区人群集中地设立户外健康宣传栏及有影响力的大型宣传画。发挥部门联动作用,以区计划生育家庭亲心互助联谊会为阵地,开通“双桥区心理援助免费热线”,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贫困家庭、中年丧子家庭、留守儿童等实施关怀、关爱、维权等帮助。
牵头部门:区卫生局
协办部门:区编办、区人口计生委、区妇联、各镇街、相关企事业单位
(2)普及大众健康知识。大力发展健康传播,创新传播方式,在区电视台开设健康频道或设立健康教育栏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公益性宣传。开展城乡社区“健康讲坛”活动和面向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健康促进巡讲活动,免费发放健康知识丛书和光碟,促进健康知识进单位、进社区、进村社、进家庭,提高居民健康知识水平。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区人民医院心理专科,普及大众精神卫生知识,提高居民自我心理调节能力,促进居民身心健康。
牵头部门:区卫生局
协作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区电视台
(3)促进健康行为养成。以促进健康长寿为目标,推出合理膳食指导方案和简便易行的健康支持工具,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帮助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开展全民控烟活动,规范烟草广告,推行公共场所控烟,降低青少年吸烟率。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创建活动。积极倡导开展无烟学校、无烟医院创建活动,倡导健康娱乐方式,养成良好健康行为习惯。
牵头部门:区卫生局
协作部门:区教育局、各镇街、重庆市烟草公司双桥区分公司
(四)健康家园创建行动
1.行动目标
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2010年创建市级卫生城区,建成区级生态卫生村2个。2009年将双路镇建成重庆市卫生镇。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力度,到2012 年,100%的农户享有清洁自来水,95%的农户拥有无害化卫生厕所。到2012年,90%的城区、60%的城镇“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农村“四害”密度明显降低。
2.行动内容
(1)2010年创建重庆市卫生城区。成立创建重庆市卫生城区指挥部,全面完成创卫工作的各项任务。根据《重庆市卫生城区标准》的要求,重点抓好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控制、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民意测验等十一个方面的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市级卫生城区标准。
牵头部门:区爱卫办
协作部门:区市政园林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环保局、区农林水务局、各镇街等
(2)全面开展城乡卫生创建活动。启动区级卫生街道创建活动。在农村地区持续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推进全区生态卫生村建设,逐步建立农村地区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
牵头部门:区爱卫办
协作部门:区市政园林局、区环保局、区农林水务局、各镇街
(3)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建立水源性疾病评估预测体系和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常规监测体系,使农村饮水水质监测覆盖率达到70%,解决全区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建或改建农村卫生厕所400户,不断提高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
牵头部门:区农林水务局、区爱卫办
协作部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4)深入开展“四害”预防控制工作。广泛开展“四害”统一防灭活动,重点开展农贸市场、“五小店”、食品加工业、居民社区、建筑工地、垃圾处理站等重点部位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区“四害”密度监测、危害评估网络和直报系统,推进专业化、市场化与群众参与相结合,加大城乡公共环境“四害”预防与控制力度。
牵头部门:区爱卫办
协作部门:区卫生局、区工商分局、区经贸委、区农林水务局、区建设市政委、区市政园林局、各镇街
(五)食品药品安全行动
1.行动目标
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2010年在全市率先形成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统筹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到2012年,生产基地和各类市场蔬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8%以上,畜产品和水产品中的违禁化学物质及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保持100%;本区生产领域食品质量总体检测合格率达到95%,对食品类产品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所涉及的项目检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实施率达到100%。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8%;医疗器械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8%。
2.行动内容
(1)大力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制。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服务力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和检验检测体系。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农产品品质。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加强食品流通市场监管,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销毁、清退和公布制度。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准入,强化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疫病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检测技术水平。加强食品安全应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切实提高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部门: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卫生局
协作部门:区农林水务局、区经贸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各镇街
(2)依法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加强药品监管体系建设,提高药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能力。强化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环节的监管,依法打击各种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监管,推进使用单位药品规范管理。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和监测,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泛滥的势头。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预警网络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应对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
牵头部门: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卫生局
协作部门:区工商分局
(六)医疗保障普及行动
1.行动目标
加强制度衔接,搭建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增强城乡居民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到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达1.4万人,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6%,完善大病医疗救助,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病有所医。
2.行动内容
(1)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逐步增加财政补助,稳定参合率,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合理设计实施方案,统一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网络,实现参合农民跨区县结算。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能力,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确保基金安全。
牵头部门:区卫生局
协作部门:区财政局
(2)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和完善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等在内的职工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参保职工的待遇支付水平,促进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保,努力做到应保尽保。逐步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牵头部门: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协作部门:区财政局、区卫生局
(3)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2009年实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待遇支付水平。
牵头部门: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协作部门: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
(4)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扩大门诊日常医疗救助面,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小病即治”。完善大病医疗救助,降低困难群众自付比例,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病有所医。对低保边缘群体和因医药费用过高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进行临时医疗救助。做好制度衔接,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继续抓好医疗救助与慈善援助的衔接,支持慈善机构和各镇、街道稻草援助机构建立医疗援助基金,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医疗援助。
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协作部门: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各镇街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各方协作、整体联动、互补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健康双桥卫生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成立健康双桥卫生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落实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支持性政策和具体措施,对建设项目涉及到的拆迁、土地供应、行政审批等给予优先保证,对所需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予相应减免,为健康双桥卫生行动各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二)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多层次的筹资机制,为健康双桥卫生行动计划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完善区政府对医疗卫生投入机制,加大对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等的财政投入。保证健康双桥卫生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的落实。灵活运用各种财税政策手段,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健康双桥建设。
(三)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
建设健康双桥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充分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要充分发挥医药卫生队伍在建设健康双桥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健康双桥卫生行动的宣传,组织发动全区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健康双桥卫生行动各项活动,让健康双桥的理念深入人心,努力营造人人追求健康、人人管理健康、人人享受健康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考核评估工作
建立健康双桥卫生行动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计划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及时反馈、研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实行目标管理,建立激励机制,将健康双桥卫生行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单位的年度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