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桥府发〔2009〕29号
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9〕1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渝府办发〔2009〕126号)精神,从根本上提升我区火灾防控能力和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平安双桥”建设的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统筹城乡发展,夯实消防基层基础,推进消防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构建群防群治的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促进全区消防安全现状根本好转,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创建“平安双桥”、加快“三区一城”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强化、两年突破、三年攻坚、四年巩固”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和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到2012年,全区消防机构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火灾防控能力、公众消防安全素质等四个方面主要指标走在全市前列。
——基层消防机构建立健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达到100%,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监管人员1—2人;村(居)设立消防工作小组。基层消防机构工作职责、制度明确,基础台帐健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公共消防设施更加完善。完善消防指挥中心暨消防站工程的消防车辆及装备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适应城市和农村发展需要。
——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全区火灾事故控制在全市最低水平,有效控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达到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到100%,积极引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步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
——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全区学生消防安全受教育率达到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公众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和公众消防安全满意率不低于80%。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着力构建多元化的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全区消防安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一把手”对消防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政府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不断强化和发挥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表彰机制,将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区政府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二是强化职能部门依法监管责任。按照综合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执法监管部门分类,进一步明确全区各级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建立消防部门与安监、建委、文广、教育、质监、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三是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强化对社会单位特别是人员聚集场所的监管,深入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应急疏散演练、落实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充分发挥社会单位的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做好自身消防工作。
(二)建立健全镇街消防监管机构。落实镇街“六位一体”、村(居)“七位一体”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镇街、村(居)消防机构建设。在各镇街在编人员中明确1—2名消防专管人员。2009年,全区两镇一街全部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所有村(居)建立由村(居)领导牵头的消防工作小组,并依托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同步配套建设消防室。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可单独设置,也可依托综治办、安监办或镇街政府兼职消防队设置。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在镇街的领导下综合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协助本级政府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指导、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统筹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启动《重庆市双桥区城市消防规划》修编工作,推进城镇、农村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城市建成区供水管网、市政消火栓、消防固定取水点的建设、维护管理和改造工作,实现在城市新区开发和小区改造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消防通信与农村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切实改善农村防火安全条件,增强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推动城乡消防可持续发展。到2012年,区消防站值勤车辆达到4辆,并配备1辆举高消防车;全区所有道路实现市政消防管网全通达,市政消火栓全覆盖。
(四)大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机制,落实经费、装备保障,把消防部队作为一支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来建设,提升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在巩固现有企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伍的基础上,按照《重庆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08—2010年)》的要求,加速推进镇街、村(社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全面完善现有城乡地方消防力量体系,切实增强社会防控火灾整体能力。区消防部门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指导、日常管理和技能培训,举办消防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强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灭火救援实战能力,提升灭火救援水平。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保障措施,到2012年,实现全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营房设施和装备器材的上档升级;创新保消一体化工作机制,大力推动全区各地保安员和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履行消防宣传、防火巡查、扑救初期火灾等消防工作职责。
(五)继续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结合火灾隐患情况和突出问题、火灾事故发生规律及诱发重大火灾事故因素,每年组织开展2—3项有针对性、有成效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始终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今年,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92号)要求,重点抓好高层建筑及地下建筑、商场市场和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将排查情况抄告安监、建设、工商、文化、质监等部门,以加大行业监管和督办整改火灾隐患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格局。建立重大火灾隐患“身份证”制度,建立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基础台帐,依托“重庆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统”,对每起重大火灾隐患进行适时跟踪。重大火灾隐患实行区、镇(街)挂牌督办制度,充分利用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整改因企业破产、产权不明等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积极引导行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协作组织,定期开展消防工作交流、交叉检查、评比工作,组织开展“零火灾”社区、单位创建活动。2009年,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火灾到期整改率达到100%。
(六)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认真总结推广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教育、公共娱乐、人防和危险化学物品储存经营等六个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试点单位达标示范活动经验,进一步增强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强化行业自主管理。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探索将消防安全评估结果运行用于社会保险和行业等级管理。2009年,4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标准化管理水平;2011年,6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标准化管理水平;2012年,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标准化管理水平,并积极引导非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达到标准化管理模式,全面强化社会消防安全基础。
(七)加强消防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全区要将消防安全作为一种文化向社会生产各个领域渗透,努力营造全民关注消防、关心消防、理解消防、支持消防、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加强对消防宣传工作的领导,明确部门、单位消防宣传工作责任,通过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和手段,利用报刊、网络、文艺演出等阵地,不断扩大消防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社会积极响应、群众主动参与、内外互动、整体推进的消防宣传工作社会化新格局。加强对火灾案例等消防知识、消防常识的宣传,加大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曝光力度,建立有效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引导全社会关注消防工作。教育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进课堂、进假期”活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全区中小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学习课程,在军训中开设消防辅导课,开展消防夏令营活动。到2012年,消防课程开课率达到100%,全区学生的消防安全受教育率达到100%。大力营造消防安全文化氛围,在居民社区、企业单位设置固定消防宣传专栏,广泛设置消防宣传公益广告、警示标语,到2012年,社区消防宣传栏设置率达到100%,实现每个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都有消防警示标语,所有农民工集中居住地都安装消防宣传栏,景区有消防宣传导示牌、消防标语和警示内容。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要全面开通手机消防短信平台,重大节日向市民发送消防知识和警示短信,到2012年,实现所有用户接受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推动消防知识书籍进镇街文化站、安全读本进村(居)文化室、安全手册进农家活动。加大社会消防培训力度,落实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依托重庆消防协会建立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分站。2010年前,完成由上岗培训证到“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过渡工作。到2012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培训农民工达到一万人(次)。
附件:消防基层基础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6月21日印
附件:
消防基层基础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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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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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达到100%,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监管人员1—2人。 |
双路镇、通桥镇、龙滩子街道办事处 |
2012年12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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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设立消防工作小组。基层消防机构工作职责、制度明确,基础台帐健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
双路镇、通桥镇、龙滩子街道办事处 |
2012年12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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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消防指挥中心暨消防站工程的消防车辆及装备建设。 |
区财政局、区消防支队 |
2012年12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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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的规划适应城市发展需要。 |
区建设市政委、区农林水务局、区交通局 |
2009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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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达率到100%。 |
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区消防支队 |
2012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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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标准化管理水平;2011年,6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标准化管理水平;2012年,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标准化管理水平。 |
区安监局、区经贸委、区文广新局、区工商分局、区消防支队 |
时间递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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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和公众消防安全满意率不低于80%。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主管部门,责任主体单位 |
2011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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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区消防站值勤车辆不少于4辆,至少配备1辆举高消防车。 |
区财政局 |
2011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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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所有道路实现市政消防管网全通达,市政消火栓全覆盖。 |
区农林水务局 |
2009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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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指导、日常管理和技能培训,举办消防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强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灭火救援实战能力,提升灭火救援水平。 |
相关责任单位、区消防支队 |
不定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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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全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营房设施和装备器材的上档升级。 |
双路镇、通桥镇、龙滩子街道办事处 |
2012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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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组织开展2—3项有针对性、有成效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始终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
相关单位主管部门,责任主体单位,区消防支队 |
不定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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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
相关单位主管部门,责任主体单位 |
不定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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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火灾案例等消防知识、消防常识的宣传,加大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暴光力度,建立有效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引导全社会关注消防工作。 |
区文广新局、区教育局、区电视台 |
不定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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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零火灾”社区、单位创建活动。 |
区文明办、双路镇、通桥镇、龙滩子街道办事处、区消防支队 |
2009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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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假期”活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全区中小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必修课程,在军训中开设消防辅导课,开展消防夏令营活动。到2012年,消防课程开课率达到100%,全区学生的消防安全受教育率达到100%。 |
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区消防支队 |
2012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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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营造消防安全文化氛围,在居民社区、企业单位设置固定消防宣传专栏,广泛设置消防宣传公益广告、警示标语,到2012年,社区消防宣传栏设置率达到100% |
双路镇、通桥镇、龙滩子街道办事处 |
2012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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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移动等通信运营商要全面开通手机消防短信平台,重大节日向市民发送消防知识和警示短信。 |
电信、移动等通信运营商 |
每逢节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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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培训农民工达到一万人(次)。 |
区消防支队 |
2012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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