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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大调解工作机制
2010年01月26日 16:56:27     编辑: 双桥区
 
    为整合资源,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高纠纷调处效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双桥区委、双桥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精神,针对目前辖区内许多纠纷涉及部门多、领域广,呈现出化解周期长、处理难度大、易激化等特点,中共重庆市双桥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0年1月7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完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机制 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矛盾纠纷调解形式的资源和力量,建立“三位一体”的各部门、单位分工协作、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的新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做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