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和谐,容不得有任何马虎和懈怠。双桥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认真贯彻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在不断总结辖区食品药品监管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建设,大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
近日,双桥分局立足辖区药品监管实际,提出了5项措施,进一步强化了药品监管制度建设。一是坚持法制学习制度。原则上每月组织涉药单位负责人进行一次法制学习,主要学习新近出台的一些政策法规和上级要求,通报假劣药品信息,提出工作规范。二是召开药品安全例会。原则上每月组织各镇街分管药品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辖区药品安全情况,研讨和制定相关工作措施。三是实行执法巡查制度。在坚持市场科执法人员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执法的同时,由局领导带队,每月坚持不定期地到涉药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四是开展联合执法。坚持发挥镇街药品委托执法人员的作用,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等工作时,邀请涉药单位所在地执法人员一同参加。特别是在开展全区性的集中行动时,要保持与各镇街上下联动,发挥整体效能。五是对涉药单位实行奖惩。为弘扬正气,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激发涉药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涉药单位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整体水平,必须进行奖优罚劣。主要包括:其一,对涉药单位进行信用分级考评。每年年初和年底分两次,由各镇街组织对各辖区涉药单位按照“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进行考评,将考评结果记录在案并在全区涉药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其二,实行“黑名单”通报制。每季度对违反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行为和新闻媒体曝光以及社会不良反映大的涉药单位进行书面和会议通报。其三,设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奖。每年12月初,由各镇街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由分局、镇街、区药事行业协会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审定,年底前由分局行文通报并召开涉药单位大会进行公开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