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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区全面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010年06月29日 12:08:56     编辑: 双桥区
 

    为落实市人力社保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83号)要求,自6月12日起,双桥区“整非打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曹玲率区人力社保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总工会、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等9个成员单位对区内“四小”企业(即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进行实地检查。

    被抽检的32户的“四小”企业均未发现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拖欠工资、强迫劳动、限制劳动者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但有部分企业只参加了工伤保险,未按规定全部参加五大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区人力社保局当即对对用工不规范的11家企业下达《双桥区劳动保障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对两家拒不按要求整改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曹玲副区长强调,劳动是生存之本,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利益既是和谐之基,更是推动我区经济高速发展的助推器。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关系到维护劳动者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关系到维护国家法制权威,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和谐建设,关系到我区正在开展的营商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和执行力建设年、“三个年”活动能否顺利推进,意义重大。曹副区长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履责;二是要加强协调,部门联动,严格执法。各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反馈信息,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要强化措施,动态防控。对用工不规范的企业,指派专人进行监督整改并予以指导帮助,加强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四是要畅通渠道。针对新型产业条件下凸显出来的矛盾纠纷等切身农民工利益问题,继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注重实效,开辟“农民工绿色通道”,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解决农民工反映的实际问题。

    区“整非打违“领导小组副组长、区人力社保局局长罗学荣表示:“区人力社保局一定发挥好牵头作用,积极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处理好维护广大劳动者切实利益与发展地方经济、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全力助推宜居、宜业、宜游新双桥的建设